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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儿童救助项目公益创投活动通知

来源:本站    编辑人:冉雪莲    编辑日期:2015-03-10    点击次数:1074
时间:2015-03-10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

各社会组织: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号召,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救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困境儿童多样化需求,扶持初创的公益慈善组织,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将以自身关注的领域为重点,开展第二届儿童救助项目公益创投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活动挖掘和资助一批具有专业团队,有能力、有意愿为儿童救助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

(二)资助一批能够创新性解决紧迫的儿童救助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稀缺服务的优秀项目;

(三)搭建基金会和社会组织交流互动的平台,树立和培育优秀的公益项目品牌;

(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筹款,提升社会组织筹款能力,惠及更多的困境儿童。

(五)提高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救助。

二、活动规则

(一)项目申报主体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未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可以与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合作机构的名义申请参加,需专家评估,经基金会认可。

(二)项目申报类别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基金会的使命。

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1、帮助困境儿童提高自理自立能力,融入社会的公益项目;

2、提高困境儿童学习能力、学业成绩的助学类公益项目;

3、理财教育、艺术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等提高困境儿童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有一定比例的困境儿童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困境儿童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4.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项目实施周期不低于6个月,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重庆市,项目的服务对象为生活或户籍在重庆的0岁-16岁的困境儿童。本通知所称“困境儿童“系指0-16周岁的孤儿、残疾儿童、失依儿童、贫困家庭儿童

(五)经费安排

计划资助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的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资助未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的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6万元。项目申报机构能够配套或募集部分资金的项目优先。

三、申报办法

请通过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网站(www.cqcaf.org)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填报后于2015年3月31日24时前将申请书、预算表和本组织证明材料(如社会组织登记证及有关许可证),发送邮箱576223795@qq.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023-67872717 手机:15823448163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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